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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拟终身责任制
时间: 发布者:3hfxm 点击数:

    昨天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草案修改稿对工程质量责任管理进行了更加细化、严格的规定,其中本市拟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拟存入建设工程档案。

    根据报告建议,项目负责人应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依法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供应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作为建设工程各阶段相关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当存入建设工程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