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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21家建筑企业上黑榜 8家三年内不得接新工程
时间: 发布者:3hfxm 点击数:

    23日,记者从德州市住建部门了解到,21家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被通报,其行为均被计入不良记录,并对其中8家建筑施工企业做出了三年内不得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处罚。

    据悉,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部分企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21家建筑企业进行了通报。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蓝桥建设集团、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浙江中明建设有限公司、陕西省发展交通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昌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记录。即日起,三年内不得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

    对河北富勤劳务公司、江苏永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市精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四川仁寿海天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商城县建工劳务有限公司5家企业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记录。即日起,一年内不得在德州市建筑市场承揽新的业务。

    对山东时伟建筑有限公司、德州孚润建筑有限公司、夏津县北城惠津建筑有限公司、德州信诚建筑有限公司4家企业通报批评,即日起,停业整顿6个月,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停业整顿期满,对其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审核。

    同时,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德州威远建筑有限公司、禹城市鲁泰建筑有限公司4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另外,通报还曝光了12名劳务带班人员,提醒建筑施工企业慎用。

    通报还要求,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力度,按照相关要求,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坚决遏制非法劳动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被通报企业在停业整顿期间,要积极处理所拖欠的工资,若仍不能妥善解决,将给予资质处理。其他建筑业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范劳务用工和实名制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